修正發布「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2026-01-12 轉知「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4年12月17日以衛授國字第1141461406號令修正發布,並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公文預覽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