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2026-01-07 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114年12月17日以衛授國字第1141461406號令修正發布,並115年1月1日生效,詳如說明段,敬請周知會員,請查照。 公文預覽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