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 2026-05-07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三,業經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3日衛授食字第115140218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文預覽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