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有關會員醫師提供醫療服務,應符合法規及使用合法醫療器材,敬請查照並向所屬會員醫師加強宣導。
修正「新北市政府辦理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計畫」及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公告暫予支付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藥物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