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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Apr
2022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查、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健保資訊

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查、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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