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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May
2022

於醫構外實施通訊診療應報經機構所在地衛生局同意

公文公告

函轉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需要,醫療機構如認為其所屬醫師有於醫構外實施通訊診療之必要,應報經機構所在地衛生局同意,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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