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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May
2022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察、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公文公告

函轉衛生福利部函,註銷111年4月8日衛部保字第111260141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察、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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