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若因疫情影響而停診,若需維持醫療量能,可依附件資料(表一、表二)向衛生局提出「因應COVID-19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提前返回工作」之申請。
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力短缺之應變處置建議_1110401版
Jul 17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