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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Apr
2022

配合辦理發放公費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社區定點診所名單

公文公告

請注意!非直接免費領用,具呼吸道症狀病患,需掛號經醫師看診評估始可發放。

公費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社區定點診所名單

Q:領取資格?
A:試劑發放對象為至定點診所就醫具呼吸道症狀病患,無症狀者非試劑發放對象。

Q:同一病患可重複發放?
A:不可以,同一診所不得於當日重複發放試劑予同一人,不同日發放予同一人則應有分次定點診所看診紀錄。

Q:可幫家人代領?
A:不可以,試劑發放對象為至定點診所就醫具呼吸道症 狀病患,或醫師判斷建議需篩檢之病患及幼兒之陪同看診者,均需在場經醫師判斷後發放,故病患不可幫家人代領。

Q:是否可請診所提供快篩證明?
A:不可以,本計畫為透過社區診所醫師判斷後發放家用 快篩試劑,由民眾攜回自行進行快篩及回報快篩結果,診所不予提供快篩證明。

Q:定點診所是否需要配合民眾要求於診間進行篩檢?
A:不需配合,本計畫提供的家用快篩試劑,由民眾自行在家執行,醫師得拒絕不予執行。

Q:試劑如何儲存?
A:存放於陰涼乾燥處(攝氏 2-30℃)即可

Q:回報公費家用快篩試劑結果,需要填寫試劑批號,批號位置在哪?
A:試劑外包裝左側 LOT字樣旁的英數字,即為該試劑批號,如:41ADG50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