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第二點、第四點修正後1份,並自中華民國111年6月24日生效,請查照。
公文檔案下載:1517
Jul 17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