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醫師執業執照更新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需更新者,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請該縣市衛生局依醫師法第8條第2項規定,統一逕予展延6個月,詳如說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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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7 , 2024